2010/01/14

 

安親班虐童事件頻傳,桃園一家安親班負責人的陳姓同居男友(39),在去年4月時,覺得安親班女童太皮,竟然就將4名女童綑綁吊在半空中,還猥褻另外兩名女童,如今遭到重刑起訴11年半。

陳姓男子因為嫌一名3歲女童太皮,竟然用棉繩綁住女童,將女童雙腳懸空吊著一個多小時,接著又看到其他女童偷吃東西、沒寫作業,又弄髒地板,將其他3名女童用同樣方式吊起虐待,更誇張的是,還趁著午休時猥褻2名女童。

對此,桃園社會局兒少科長蔡逸如表示:「當時介入初步了解孩子身上是有瘀傷,還有部分身體有傷痕,目前由社工員做家庭關心和輔導。」

女童身心受創還得要接受治療,即使隔了一年,11日開庭時,隔著窗戶還嚇到直發抖,直說「他是壞叔叔!我們很怕他!」因此檢察官最後將陳姓男子起訴11年半。只是就算判再重,已經讓還在成長的小女童身心受到嚴重傷害。

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

兒虐事件中,施虐者來自父母、照顧者、親戚、機構及同居者以外的身份,以近兩年的統計來看(96.97),人數僅次於最大宗的「父母」,這些應為陪伴兒童長大好夥伴的成人,卻成為小朋友的加害者,令人髮指!

孩子因為對權威感到畏懼,回家不一定有勇氣告知父母在安親班或學校發生了什麼事,有些更可惡的施虐者,甚至會威脅孩子如果說出去,就會讓他們受到更嚴厲的懲罰等等,讓孩子身心都受到莫大的傷害。

 

善牧提醒所有與孩子親近的成人,如父母、親戚、鄰居等,雖然孩子不說,但身體會說話,通常孩子在受虐後會出現以下的特徵,一旦發現,就要注意孩子是否有受虐的事實。通報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,或110報警。

身體傷害:瘀傷、燒燙傷、骨折、割傷、裂傷、擦傷、刺傷、性傷害。

身體外貌髒亂不衛生。

有營養不良、發育不正常或發展遲緩現象。

經常在外遊蕩、不敢或不願回家。

就學經常缺課、遲到、打瞌睡。

退縮行為:吸吮或咬手指、物品。

障礙行為如睡眠困擾,失眠、夜驚、作惡夢、怕上床。

偏差行為如嚼檳榔、吸煙、飲酒、偷竊、說謊、暴力行為。

(以上資料部分參考內政部兒童局網站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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